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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

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
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,任务艰巨、责任重大、使命光荣。按照上级部署安排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救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,统筹发展和安全,坚持关口前移、未雨绸缪。认真践行“两个坚持、三个转变”的防灾减灾理念,时刻筑牢防大汛、抗大洪、抢大险、救大灾的思想防线,确保江河安澜、人民安全、社会安定,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含山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支撑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防汛任务

2023年,我县防汛主要任务是:确保长江无为大堤含山责任段、重点水库、重要圩口以及重要城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安全。具体任务为:

1.长江无为大堤含山责任段。确保长江湖口水位22.5米时安全度汛。当凤凰颈水位超过14.0米且继续上涨时,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5个镇二、三线民工375人上堤防守,防守堤段为裕溪闸至贮木场通道,全长5公里;当凤凰颈水位达到15.80米设计水位时,全县上下按市防指统一部署调度,确保江堤安全。

2.内河堤防。杨柳圩、都胜圩、十联圩、铜闸联圩、杨大圩、滁河联圩、十五联圩等7个万亩大圩确保20年一遇洪水不溃破;万亩以下千亩以上圩口确保“八三年型”洪水不溃破。

3.水库。所有水库确保在设计洪水位安全度汛,遇超标准洪水要确保大坝安全。重点防守东山、长山、昭关、和平4座中型水库,关山口等8座小(一)型水库,团结、桑园等影响重点交通枢纽安全的小(二)型水库。未脱险的水库,尤其是存在大坝标准不足、溢洪道泄洪能力不够、放水涵年久失修、渗漏严重等问题的,力争汛前处理到位,不能处理到位的要确定专人防守,并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安全度汛;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库要空库运行,不得蓄水。所有水库都要制定控制运用办法,严格对照执行。

4.城镇防洪。含城防洪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,由城市防洪指挥部组织实施。城防南站、王沟站、城东站排涝由县水利局城防管理所承担;大众圩、拨米沟电站排涝由环峰镇承担;沿线沟渠清淤、清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由所在村(社区)承担。林头、运漕、仙踪、昭关、清溪、陶厂、铜闸等集镇由所在镇政府负责防洪安全。

(二)除涝任务

确保各地遇工程除涝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不涝。万亩以上大圩确保日降雨量170毫米不涝;万亩以上、千亩以上圩口确保日降雨量100毫米不涝。圩区和城镇要做好排涝机械的维修保养,保证及时开机排涝;大小河沟要提前腾空底水,控制挂口在1米左右。严禁汛期引河水入圩,确需引水抗旱的,5000亩以上圩口必须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,5000亩以下圩口由所在地政府批准。

(三)抗旱任务

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,各水库、塘坝要做好蓄水、保水、节水工作,加强用水管理,提高水利用率。加强抗旱机械检修和抗旱渠道清淤、清障,保证机械正常运行和沟渠通畅。凡有抗旱设施的地方,在设计保证率条件下,保证农作物正常灌溉;水利条件较好的地方,保证5070天不雨不旱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完善责任体系建设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不断提高的新要求,将防汛抗旱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,理顺工作机制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准备。各镇党政领导分级包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要尽快调整到位,落实逐级包保工作责任人。责任要分解到各个环节、各个岗位,确保所有隐患点都有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。及时完善各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,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防汛抗旱工作,对辖区洪涝风险及应对措施心中有底。各镇防办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,并确定相对固定、熟悉防汛抗旱情况的工作人员,积极主动采取会商研判、巡查排险、人员转移等措施,落实好上级防指工作部署。

(二)认真排查整治隐患。各镇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,认真细致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。重点检查防汛抗旱组织准备、责任制落实、工程安全、经费安排、物资储备、队伍落实、预案完善、交通通讯保障、预报预警等方面工作。对山洪灾害威胁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、高陡边坡、危旧房屋、河道堤防、头顶库塘、尾矿库、低洼易涝区(点)、涉山涉水旅游景区(景点、农家乐)、在建工地、沿河道路、桥梁、渡口、地下空间、下穿立交、下沉式建筑等进行排查,建立风险隐患清单,“一点一策”落实管控措施,强化与气象预警联动。对可能受暴雨洪涝威胁的人群进行重点排查,逐一确定需要转移对象,建立台账。对发现的问题,建立问题清单、措施清单、责任清单,做到限期整改、签单销号;对确实难以按时完成整改的,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,落实安全度汛措施,确保度汛安全。同时,按照“谁检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防汛检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。

(三)及时完成水系清障。各镇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切实抓好河道堤防、水库、内圩水系等清障工作。对河道水系内渔网、违章建筑及堤坝人为垦种、水库大坝障碍物等进行全面调查,登记造册。按照“谁设障,谁清除”的原则,严格执法,坚决依法限期清除到位。要立即组织力量,彻底清除堤防树木、高秆杂草以及排涝沟内杂草、漂浮物等,确保河道行洪和排涝畅通。同时,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巡查,巩固清障成果。

(四)细化完善应急预案。各镇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今年汛情旱情特点,制订完善河流、圩口、水库防汛抢险以及山洪、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预案。充分吸取“河南郑州‘7·20’特大暴雨灾害”经验教训,研究制定城市、交通运输、航运、旅游等极端强降雨应对预案,强化台风、暴雨、洪涝预警和响应行动联动。组织、指导、督促易受暴雨洪涝威胁的学校、养老机构、福利机构、医院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单位、航道管理单位、运输船只、旅游景区、工矿企业等明确预警接收渠道,落实“关、停、撤、转”响应措施与暴雨、洪水、台风高等级预警联动机制,增强刚性约束。同时,按照国家防办《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组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制订村级人员转移避险预案,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员纳入预案人员转移范围。

(五)提升应急保障能力。县、镇两级财政按照“谁受益,谁负担”的原则,足额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抗灾预备费,保证抗灾需要。全面盘点辖区内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,根据近两年物资消耗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,以及物资储备年限规定及时更新,于汛前补充到位。优化物资储备布局,对重要防洪工程险工险段、交通不便地区适当前置,提高抢险救援时效。加强与县人武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接,建立协调联动机制;组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,登记造册,配置必要的抢险设备。针对辖区、行业防汛特点,开展实战化、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防汛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;构建大灾大险情景,进行抢险救援处置能力测试,全面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水平。

(六)提升基层应急能力。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,试点镇林头镇、运漕镇、清溪镇7月底前根据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,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,并投入实战应用。其它镇也要参照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,20246月底前完成建设内容。同时,深入基层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,通过“报、网、台、微”相结合的融媒体宣传手段,组织开展多层次、多内容、多范围的知识宣传,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。

(七)统筹抓好抗旱工作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坚持“两手抓”,一手抓备汛防汛,一手抓防旱抗旱。认真做好提水泵站、水闸、水库放水设施和动力设施等检修养护工作,整修渠道,提高现有蓄水工程利用率,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,最大程度满足抗旱需求。水库、塘坝在保证防洪安全前提下,尽可能拦蓄地面径流。积极开发空中资源,适时适地开展人工降雨。因地制宜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,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,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。一旦发生旱情,按照“先生活后生产、先节水后调水、先地表后地下”的原则,统筹安排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用水需求,确保各类用水安全。

(八)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《防洪法》《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》规定和要求,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。对重要水库、涵闸、堤防以及城市供水和农村饮水工程要落实分包责任制。专业技术人员要落实技术责任制,对关系重大的技术决策,须组织技术骨干会商,以防失误。各责任单位和水管单位要严明纪律,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,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确保各项指令及时贯彻,各类汛情、险情、灾情等信息及时准确报送。防汛抗洪实行统一指挥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正常防汛调度,对失职、工作不力和违反防汛抗旱纪律等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 

 

含山县人民政府    

2023417日    

 

 

主办单位:含山县房地产信息网